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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11日,民航局、财政部联合印发的《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正式颁布实施。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将用于通用航空作业补贴、通航飞行员培训补贴以及完善通用航空设施设备等方面,重点支持农林牧渔、公益性较为明显的社会事业以及承担国家应急救援任务的应急救援飞行作业,助力通用航空的发展。
自从2010年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关于深化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意见》后,通用航空就在我国掀起了发展的热潮,各地区的通用航空企业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通用航空也成为许多民间资本关注的热点。
2012年,我国共完成通用飞行55万小时、98万架次,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已扩大到东北地 区、中南地区,以及唐山、西安、青岛、杭州、宁波、昆明、重庆等地。2013年,我国将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开低空空域管理改革,低空空域使用审批程序将更 为便捷。
【来自中国民航网】